我县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方式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来源:      阅读:146次

近日,我县召开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方式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在九十年代就已经通过县委政府批准并实现了征收,征收方式一直沿用上门上户征收,征收标准也一直没变。但随着城区面积扩大,垃圾处理费用支出越来越大,旧的征收标准已经不能维持,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收效率,需要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进行调整。此次改进征收方式的范围为县城区居民用水户,征收方式改为随水价征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拟调标准为0.3元∕吨,改进征收方式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相应同步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提高0.3元∕吨。

来自社区、企业、相关单位的与会代表一一发言,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方式调整表示赞同,并对此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后,县物价局、县环卫所将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和方式调整方案进行完善,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