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开展非法冶炼企业烟囱集中拆除行动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0日       来源:      阅读:162次

为扎实做好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解决环境遗留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于2017年5月2日—7月15日在全县开展非法冶炼企业烟囱集中拆除行动。

集中拆除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7年5月2日-5月15日,主要拆除50家以外原关闭冶炼企业烟囱;第二阶段2017年7月1日-7月15日,主要拆除30家以外50家以内冶炼企业烟囱;第三阶段2017年7月15日-7月30日,主要是清理现场,烟囱渣安全处置。

为确保集中拆除行动有序推进,我县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志珍任指挥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曹明利、县政府办副主任曹飞鹏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县财政局、县电视台、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等单位为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及相关乡镇乡镇长为成员,聘请专业爆破队伍实施爆破拆除。

因烟囱周边环境复杂,多数烟囱附近有居民房,且每个烟囱的结构材料不同,造成爆破实施困难,进展缓慢。截至5月4日,集中整治行动共拆除柏林镇、太和镇辖区内原关闭冶炼企业烟囱8根。

烟囱集中拆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