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三举措加速财政资金审批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来源:      阅读:111次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县财政局进一步整合内部管理职能,深化“一站式”服务内涵,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督办检查制三大举措纳入财政资金审批流程,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一是首问负责制。该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对来人、来电、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股室(单位)职责范围,首先受到询问的同志要负责指引、介绍或答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首问负责股室(单位)或工作人员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向对方说明原因,给予必要的解释,并将来人带到相关股室(单位)办理。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如发生拒绝、推诿或态度粗暴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二是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人要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主动周到地搞好接待服务工作,认真听取服务对象所办业务或咨询事项,按照“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的有关要求,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限时办结财政局内部程序,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预备费审批程序除外)。对其它应急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是督办检查制。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下达的工作任务,局办公室将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办结果纳入年终量化目标考核;相关股室(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确保交办事项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