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工信部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307/t2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阅读:156次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协(学、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65号)要求,现就我省申报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团体标准。
    该团体标准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撑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我厅审核推荐后向工信部科技司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市州工信部门协助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工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后,遴选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三)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及团体标准正式文本;
    (五)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7月25日前报省工信厅科技处,我厅出具推荐意见后,于7月31日前邮送工信部科技司,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号,100028
    电子邮箱:tuanbiaoshifan@163.com
    工信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  傲  010-68205240
    贾爱娟  010-84142046
    姚羽含  19931659308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瑞 0731-88955378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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