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县司法局做到“三个加强”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7日       来源:      阅读:502次

永兴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县司法局做到“三个加强”

 

为推动民营经济合法经营提速发展,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联合县司法局,切实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意识,积极应对、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全县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法制宣传,当好“宣传员”。

以“民营发展、法制护航”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契机,与县工商联等部门派员组成企业法律服务团,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企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员工提高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遵规守法意识。积极宣传并督促各民营企业自觉清理与《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厂规厂纪,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协调机制,及时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加强法律服务,当好“服务员”。

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织优秀律师担任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审核把关合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和重要决策,使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二是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龙头民营企业建立以公开承诺拒售假冒伪劣产品、代理商品品牌登记备案、商品标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机制,推动民营企业诚信守法建设,提高社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法律保障,当好“安全员”。

 一是积极拓宽服务渠道。与民营企业开展“面对面”活动等多种途径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建立与县工商联会员企业以及行业分会联络机制,了解会员企业以及行业分会对维权和法律工作的需求,并根据需求实行无缝对接,提供法律服务。二是针对民营企业开展保全证据公证业务和司法鉴定工作,为中小企业排除侵害、及时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