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运华等十二人商住楼项目部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来源:永兴县国土资源局      阅读:171次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曹运华等十二人商住楼项目部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的

公          示

该宗地位于永兴县龙山路,宗地编号2009G02#-H3,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2009年6月2日9时在永兴县国土资源产权交易大厅公开拍卖;曹运华等十二人以总地价751万元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09年6月2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永土成交确字【2009】第11号);2009年7月6日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与受让人曹运华等十二人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9年8月6日签订了《《永兴县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2009]永土字29号);原出让技术经济指标:宗地出让面积为1352㎡(其中商服用地85㎡、住宅用地1267㎡),总建筑面积4305㎡,容积率3.18,层数6F+1。根据永查违办【2019】1号文精神以及2020年7月23日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单;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4779.67㎡,容积率3.54,超建筑面积474.67㎡;依据该地块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郴州)长永信(2020)(估)字第110号),2020年9月27日经永兴县地价领导小组会议会审通过(永土价审字[2020]第021号);该宗地需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12.63万元;2020年9月29日曹运华等十二人已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12.63万元;拟同意对该宗地规划技术指标调整,调整内容为:原总建筑面积4305㎡调整为4779.67㎡;原容积率3.18调整为3.54;其它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保持不变,以原出让合同为准,规划调整内容将在永兴县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示期内向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书面或电话向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

联系电话:0735-5535582

联系地址:永兴县自然资源局505室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