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来源: 阅读:307次
二是扎实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市本级223个一级预算单位对2016年度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监控,对2015年度的所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金额达20.34亿元,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的全覆盖。选择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农业、交通、科技等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2016年,委托中介机构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2.77亿元,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6%。
三是切实深化评价结果应用。出台了《郴州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各县市区、市直各预算单位以及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深化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制度,以表格形式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到被评价单位,督促其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深化评价结果报告公开制度,及时将评价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将评价结果运用到预算管理中,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2016年,根据绩效评价和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共调整预算项目12个,其中:预算调减项目11个、调减金额895万元,预算调增项目1个、调增金额1000万元。
四是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整合绩效目标管理库、绩效评价指标库、绩效评价报告库、中介机构库、专家智库等资源,组织人员积极研发覆盖全部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在按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文体传媒、医疗卫生、农林水、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经济建设等不同项目分类构建指标库的同时,积极探索按经济科目分类构建指标库,形成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多层面、立体、交叉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三个智库”管理办法,积极组建由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行业专家等组成的专家智库,采用“花钱买服务”方式,组织、吸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共同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