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2日       来源:      阅读:291次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湖南省湘商公益基金会等6家单位为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6-2020年,为期5年。

  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税〔2009〕122号文件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4日

  

  附件

  湖南省2016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湖南省湘商公益基金会

  2、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

  3、宁乡县教育基金会

  4、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5、湖南省应急管理协会

  6、湖南省气象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