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8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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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意见

(郴发〔201410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郴州,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助推郴州起飞,结合郴州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原则,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以科技创新促产业转型,以产业转型促科学发展,全力打造郴州经济升级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

2.主要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业转型目标,立足郴州产业发展基础,整合科技资源,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改革创新,组织实施九大科技创新工程,用34年时间,重点实施40项重大科技专项、培育3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转化20项重大科技成果、建设10个省级以上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3个、博士后工作(流动)站3个,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能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到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100家,总产值突破2000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 40%6大高能耗工业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比 2014 年再下降 8 个百分点。全市年专利授权量达到1400件。

二、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

3.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工程。围绕我市稀贵金属和 LED 等创新产业集群及创新链,每年支持一批有投入、有平台、有效益的企业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抢占科技与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4.实施创新型企业示范工程。按照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大、成果应用快、经济效益好的要求,每个产业选择23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在全市范围内建设30家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作为全市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标杆企业,市相关部门在项目立项、产品采购、税收优惠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5.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程。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每年培育新增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6.实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大力发展集约、安全、高效农业,围绕我市农业产业优势和资源特点,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 6 个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个省级农业科技特色产业基地。加强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100 个省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站点。建立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逐步打造一支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

7.实施科技产业园区提质工程。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成全市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主阵地,支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股权激励、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方面参照《长株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实施办法》(湘政发〔201231号)执行,允许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为企业内部技术人员提供股权激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分红激励等激励方式,进一步激发园区内部创新活力。全市各产业园区要加快实现从增量扩容到量质齐升的转变,把科技立园和科技兴园作为园区建设目标。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在园区内重点规划建设10个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科技载体。

8.实施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强化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多种形式,重点建设10个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全市产业转型发展提供研发设计、成果转化、检测检验、知识产权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外包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专利代理和技术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

9.实施科技金融结合工程。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232 号),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开展科技金融合作试点,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 1 家以上科技支行,面向科技中小企业开展金融服务,重点对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等信贷支持。

10.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程。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发展需求,通过聘请、兼职、合作研究、技术入股、科技咨询等形式,有计划地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经组织、人事和科技部门认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人(团队)最高 100 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并在科研、创业、融资和政府津贴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对引进到企业的硕士以上、到事业单位的博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专门的立项支持。进一步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和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人才平台建设。到2017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15%

11.实施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切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实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政策制订、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机制,整体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深入开展国家、省级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科技推广和科普示范基地。

三、构建完善创新驱动发展机制

12.深化科技资金分配与管理改革。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重大公共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平台基地的建设。属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科技创新,应以企业先行投入为主,政府采取补助形式给予支持。各县市区要把对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的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的科技投入逐年增长。

13.切实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按中、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科研设备加速折旧、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等各项优惠政策。

14.开展自主创新产品和“两型”产品认定。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权限对全市范围内企业申报市级自主创新产品和“两型”产品进行认定,对获得国家自主创新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证的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经认定的自主创新和“两型”产品,可按中、省有关规定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5.加强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利、商标、版权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积极培育一批优质中介机构,开展咨询代理、许可贸易、信息服务、资产评估、维权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充分发挥市专利奖、专利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知识产权监管执法机构,加快建立行业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16.强化企业研发创新的主体地位。企业要按照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确定自主研发方向。科技型企业要创造条件,加大力度建设一批高质量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建设20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建成 1 个国家级企业研发平台。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企业利用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17.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企业享受科技政策优惠所得和科技项目给予企业的资金原则上要再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和促进生产技术进步。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18.引导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把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作为我市产学研产业引导资金立项的基本条件,引导企业成为科技研发投入的主体。鼓励企业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对企业承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中试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扶持;对企业以研发为目的引进的关键技术装备、以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给予适当的项目经费支持。鼓励企业通过购买、股权激励或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以知识产权作价占股最高可达到70%。

19.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紧密科技合作,共建研发机构和教学实践基地,共同组织承担各类科技项目。以产业为基础、企业为主体、利益为纽带,率先在有色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建立 5 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成功列入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产业示范基地)的项目,由受益财政给予配套支持。

五、强化保障措施

20.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全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 1次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和各产业园区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工作,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21.建立政策督导和考核机制。由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科技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把科技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加大奖惩力度,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发展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确保科技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2.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建立重大创新评选与发布制度,开展郴州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加大对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和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宣传、表彰和奖励力度。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大力营造敢为人先、勇于创新、公正公平、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