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审批优化准入服务实施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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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项名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审批

  二、改革方式:优化准入服务

  三、责任单位:湖南省商务厅

  四、牵头处室:市场秩序处,联系电话:0731-82289506

  五、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

  1.缩短材料转报时间。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将企业申请材料转报商务部的时间由7天缩短为5天。

  2.做好服务指导。对有意愿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进行申报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办理流程的讲解、法规的宣讲等。

  3.为做好直销企业的行业管理,商务部建立了《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有需要的企业可通过百度检索关键词进入系统详细了解申请所需材料详情及审批流程。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严格按《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审批流程,按照优化服务实施办法,完成向商务部转报申请材料的工作。

  2.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五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市场主体信息共享。

  4.开展直销行业企业诚信经营宣讲活动,并支持企业加入直销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推动行业自律和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