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防疫情 湖南财政在发力(十八)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来源: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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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复工复产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湖南省委、省政府积极决策部署,要求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湖南省财政系统应令而行、快速响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打好财政“组合拳”,奋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双胜利。

 

市县财政 

 

江华财政

推动早稻集中育秧

助力恢复发展双季稻

  面对突发疫情,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把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作为稳定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要举措,与农业部门协作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统筹预拨财政资金,帮助种粮乡镇和种粮大户采取因地制宜、集中育秧的办法,发展粮食生产。目前,该县已落实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大田面积10035亩,育秧主体24个。

江华县白芒营镇平泽村集中育秧点正在育秧。

 

  为弥补粮食生产短板、恢复发展双季稻种植,该县按照省市要求,把早稻集中育秧作为粮食生产稳面积、稳产量、稳效益的重点工作来抓,提早部署、提早落实。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传统双季稻种植乡镇领导组成的集中育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早稻集中育秧实施方案,由相关乡镇政府和农业部门逐村宣传财政奖补政策,逐户落实集中育秧面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集中育秧培训。

  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该县采用“三代”集中育秧方式:“代购”,农户统一选好早稻品种后,由育秧主体统一代购早稻种子;“代催芽”,由育秧主体按技术要求集中统一进行浸种催芽;“代育秧”,由育秧主体按技术要求集中统一秧苗管理。这种方式,解决了农户因劳力短缺不能育秧、因技术缺乏不会育秧、因疫情影响不想育秧、因成本太高不愿育秧等问题。

  由于政策宣传到位、资金补贴及时、各项措施有力,江华县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大提高。目前,全县落实早稻种植面积11万亩,比去年增加1万亩;集中育秧面积10035亩已全部完成,比往年平均提早5天以上,为今年的粮食生产增面积、增产量、增效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供稿:江华县财政局  作者:陈茂智)

 

云龙财政

三款“套餐”助力春耕生产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三款“套餐”有力有序推进春季农业生产。

  基础建设送上“资金餐”。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投入2291.49万元,实施32处水利项目建设,切实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防灾抗灾能力。同时,促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惠农补贴291.4万元,助力春耕农业生产。

  物资配备送上“放心餐”。加大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调运力度,截至目前,协助调运储备种子约34吨、肥料800吨、农药3吨、农膜6吨,有力保障了农资市场稳定供应。同时,为涉农龙头企业免费送去消毒粉250公斤、84消毒液300公斤、口罩5000余个,有效缓解企业燃眉之急。目前,全区6家涉农重点企业全部恢复生产,掀起周边农户有序补种补栽花卉苗木的热潮。

  技术培训送上“科技餐”。帮助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基层,进驻涉农企业开展点对点技术咨询与指导,采取理论授课、田间现场指导和示范园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大大增加指导实效性,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科技支撑,帮助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破解发展难题。

 

(供稿:云龙示范区财政局  作者:何宗佑)

 

 

武陵财政

多措并举帮扶企业渡难关

  在前段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武陵区财政局再接再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的各类问题,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做好返岗务工保障。区财政局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返岗复工专车租赁费用,联合区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和市欣运集团等单位组织6辆专车,帮助建档立卡的务工人员(包括对口联系的石门县有关人员)分别返回武陵区和深圳市等地,并安排医护人员随车同行,统一进行疫情防护。

  减轻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各级人社、财政和税务部门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文件规定,区财政局协助区统计局、区人社局和区税务局全力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相关工作:一是减免征收,从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二是减半征收,从2020年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全区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参照执行;三是缓缴征收,受疫情影响,全区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停保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

  严格筛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共同筛选,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武陵区初步推荐8家企业参与此次项目申报,共计申报资金1494.96万元。

 

(供稿:武陵区财政局  作者:肖维毅)